天主教香港教區的天主教教育委員會,早近二十年前意識到宗教教育需要回應時代之轉變,故於2006年頒布《天主教香港教區中學、小學、幼稚園宗教及道德教育課程文件》,提出強調價值導向、重視學生自身經驗及發展德行為本等方向的宗教教育課程。在過去十多年,這課程經歷過不斷實踐、探索及修訂。今年4月,教育局公布課程發展議會的《宗教教育(中一至中三)修訂課程大綱》(下稱「修訂文件」),不少地方與教區的宗教教育課程文件脗合,且體現在我們編寫的初中宗教科課本《我走星光道》。
「修訂文件」提出用「學習宗教內容」和「從宗教中學習」兩種課程設計進路,既要學生學習天主教信仰內容,研習聖經、認識耶穌、明白教會訓導等知識,亦要學生明白和實踐在各個生活議題中,對行為與態度具指導性的天主教價值,從中尋找人生的終極意義及目標,這是一種價值導向的宗教教育。天主教2006年的課程文件已倡議課堂從救恩史時序作編排,轉為以生活經驗中的內在價值為課程主導,近年推動的五大核心價值,至現在「價值教育整體課程框架(天主教學校)校本推行模式」的實踐,這些做法與「修訂文件」的設計原則實在是不謀而合。
「修訂文件」提倡以「探究問題」作學習的框架,與教區一直推行的「厄瑪烏教學法」可謂異曲同工。「厄瑪烏教學法」首先從學生個人與他人、世界乃至萬物交往的「生活經驗」所產生的議題入手;第二步學生聆聽「基督徒故事」,讓基督與天主教信仰介入;第三步將兩者「結合」對照,啟發學生反思自己生活經驗裡的靈性含意;最後是「回應」,就是「修訂文件」之「行動與實踐」這學習目標的意思,讓學生以基督徒的眼光,深化對生活經驗的反思,啟發自己體驗到的信仰價值,將其內化而成就自己的德行。這正是「修訂文件」裡兩個進路的具體呈現。
不過,「修訂文件」為訂定六個宗教的共同框架不免有所限制,對引導學生全面認識和追隨基督信仰或嫌著墨不夠多,未必能引導學生投入超越世俗的靈性幅度。幸好,過去多年天主教學校同工對兼顧生活與信仰具有不少成功的實踐經驗,以後我們更應開宗明義地按「修訂文件」中「行動和實踐」的學習目標,將學校的宗教禮儀如彌撒、祈禱、信仰生活分享、頌唸經文、退省靜思等活動納入宗教課程內容,以便帶領學生建立並投入與主耶穌的關係,從信仰角度看自己、他人、世界和天主,讓靈性生命的種子在學生心田裡發芽。
「修訂文件」對既有的課程發展了多項新框架乃至新進路,這些改動或會令同工有所憂慮,但經細心審視下,今天「修訂文件」的「變」,代入天主教學校過去十多年的宗教教育發展來看,其實已趨向於「常」;「修訂文件」的出現,可說是肯定天主教學校前線教師過去十多年的努力探索與實踐,並鞭策我們勉力補足所欠,繼續走這條以價值導入主愛,始於欣賞以至接受,而終能與祂相遇相知的福傳道路。
天主教育事務處宗教及道德教育組供稿